陈少强:政府购买服务与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的提供

2014年12月24日 08:5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供应商网打印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很高兴今天在这和大家进行交流。我演讲的主题是“政府购买服务与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的提供”,融雪除冰事关道路公共安全,所以与政府部门有很大的关系。这里涉及政府如何提供公共服务的问题。谈到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与会的瑞典专家提到,在瑞典65%的融雪除冰工作是以服务的形式提供的,我们现在讨论的公共服务实际上也属于此类。国内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权威定义是2013年国办发96号文件提出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就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政府购买服务在国外由来已久,但在中国,政府购买服务则刚刚起步。实际上,中国第一例典型的购买服务是在1995年由江苏罗山会馆提供的,当时主要用于养老服务。随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逐渐延伸到我国社会其他的公共服务领域。今天我们看到的“融雪除冰”就涉及到政府部门,包括环卫、市容、环境等各个部门以政府财政预算的形式,向包括中国盐业、中瑞路通这些公司所提供的服务,最终由政府财政买单,而财政买单的理由就是为了维护公共道路的安全。近年来,国家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导向非常明确。在民政部、财政部出台《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的指导意见》之后,国务院于2013年7月召开常务会议,研究政府购买服务的问题;随后在2013年9月出台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很快在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对政府购买服务作了明确的阐述;随后是2014年13号文,由财政部预算司发布《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就政府购买服务的预算管理活动提出了明确意见。国务院刚刚出台了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这是在两天前发生的事情。所以说在中国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和创新融资的模式已经提上政府的议事日程。

  另一个问题是社会资本如何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活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活动对企业主体包括中盐总公司来说都是一个新的领域,如何有效地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活动?我个人提出两点意见:一是积极参加社会资本市政基础设施运营和服务,以主观的意识和态度积极了解国家和政府在这方面相关文件的规定,了解规章制度,熟悉国家政策运行的导向。第二是积极参与PPP模式合作,我们今天提及两个概念,既有政府购买服务,又有PPP公私合作伙伴关系。这是一个新兴的业态。二者之间的交集在于,公共服务如果是一次性购买,那么就是一次简单的购买服务活动,如果既涉及到服务,又涉及维护和过程实施,还由社会机构提供,就涉及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和风险。对公司来说,要认真总结经验,在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推广PPP模式的应用,同时要规范各方面的权责关系。PPP模式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行为,既给企业带来了商机,同时也有可能导致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在初期尝试PPP模式时,企业应在价格、回报方式、服务标准、信息披露、违约处罚、政府监管及评估论证等各个方面进行详细的评估论证,规范和完善与政府的合作关系。这里涉及到一系列的责任问题,还有一些企业以前习惯的专营,比如盐业专营。在跟政府合作的时候,这种方式是不是能够共享收益、公担风险,还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因此要格外注意合同制定和项目评估等方面的问题。

  最后预祝本次大会顺利召开,也预祝中瑞路通多方合作关系能够深入开展,实现多方共赢!谢谢大家。



© 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ICP10046031-10